- 韩进华律师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刑事理论的研究以及刑事辩护司法实践,亲手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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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伪造货币罪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如何辨别伪造货币罪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如果行为人伪造货币后,再用自己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则除了犯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又触犯伪造货币罪。由于后者这种以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是前者伪造行为的一种自然的后继行为,加之,本法对伪造货币的行为处罚要比本罪重,对此,应从重择取伪造货币罪进行处罚。对于后面的以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则作为一个从重的情节予以考虑。 (2)如果金融工作人员既有伪造货币的行为,又有不是以自己伪造的货币而是以他人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行为,此时,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应当分别定为伪造货币罪与本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