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 韩进华律师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刑事理论的研究以及刑事辩护司法实践,亲手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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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结束庭审 将择期公开宣判
 
 

      新华社7月19日电  在持续了两天的庭审后,19日下午,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侮辱尸体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结束法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公开开庭宣判。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某某以谋取钱财、强奸妇女、满足变态心理为目的,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取尾随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劫取财物,侮辱及故意毁坏尸体,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进行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高某某逐一作了法庭讯问,并出示宣读了物证、报案材料、户籍证明、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现场勘验、检查、辨认笔录及被告人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所举证据作了当庭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高某某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了控诉意见和民事赔偿主张;被告人高某某作了最后陈述。
 
  因涉及大量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该案于18日上午9时起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共持续了两天时间。鉴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该案将择日定期公开开庭宣判。
 
  白银连环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在1988年至2002年采用残忍手段杀害11名女性,此案破案跨度长达28年,一度被称为“世纪悬案”。嫌疑人高某某被警方抓获后,经审讯,其对在1988年至2002年间残忍杀害11名女性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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